博思软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博思软件博思软件(SZ:300525)2023-12-11 18:3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 司人力资源部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名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 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提 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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