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博 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 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 1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被免职等导致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所 占的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委员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 程》或本细则等有关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 应继续履行职责。 但委员涉及《公司法》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