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 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1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