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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博思软件博思软件(SZ:300525)2023-12-11 18:3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八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其职 责并行使相应权力。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所负有的责任。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 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