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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博思软件博思软件(SZ:300525)2023-12-27 18:14

|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 | | --- | |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2 |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3 | | 四、结论意见 5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 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2.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