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 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