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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理工光科理工光科(SZ:300557)2023-09-12 18:37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武汉理工 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 有关资料,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一、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 利用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 持,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金融服务定价公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制定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 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出具了《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 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反映开展相关业务风险可控。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 事在审议此议案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