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1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建新先生、朱晔先生、杨克 成先生、郭岭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建新先 生、朱晔先生、杨克成先生、郭岭先生均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2024 年 3 月 28 日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