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佳发教育:公司章程(2024.3)
佳发教育佳发教育(SZ:300559)2024-03-26 19: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11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9,514,567元[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399,514,567股,普通股399,514,567股,其他种类股0股[20] 股东相关 - 发起人袁斌、凌云、陈大强、寇勤、西藏德员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认购股份24,466,465股、9,611,822股、9,611,822股、1,288,860股、8,821,031股,占比分别为45.47670%、17.86584%、17.86584%、2.39565%、16.39597%[20]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4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提议罢免[4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7]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等特定情况可免股东大会审议程序[48] - 公司对外担保6种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部分情形表决有特殊要求[48][49]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种情形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定子公司可豁免[49][50]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0][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6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6]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8]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需特别决议通过[80] - 关联交易议案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83] 董事会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09]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110][1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2][1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4]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9]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5][12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28]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为1/3[139][14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41][142]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4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49]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8] 其他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6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82]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