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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平治信息平治信息(SZ:300571)2023-12-04 19:44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4] 委员提名与补选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人员选任与文件报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征求被提名人同意[11] - 公司最迟在发布选举独立董事股东大会通知时向深交所报送文件[12]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不定期,按需和委员提议举行[14]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6]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