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6][8]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书面通知,紧急可用口头[1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表决1人1票,表决意向分三种[23] 决议规则 - 除特殊情形外,董事会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5]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并决议[26] 其他事项 - 公司利润分配需先出审计报告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28]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29] - 董事会会议可视需要全程录音[30]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记录[31][33]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5]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36]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