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 数的 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4-053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