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证券投资行为,建立完善有序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强化 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结合《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