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议事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的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和董事 会证券事务办公室(简称董事会证券办)。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证券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 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秘书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