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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宣亚国际宣亚国际(SZ:300612)2023-12-22 19:07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 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 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