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 我们作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 司已经充分了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胜任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蕾蕾、叶飞、郭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