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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中达安中达安(SZ:300635)2023-12-13 22:18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 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 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