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