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4]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七项[7][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股东需回避表决[1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1] - 公司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的关联交易,披露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除需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其余由董事会讨论决议后实施[11]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4] 交易限制与要求 - 高溢价购买资产或购买资产最近一期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或低于公司本身净资产收益率时,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补偿承诺或资产回购承诺[13] - 公司不得审议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价格未确定等情形的关联交易事项[13] - 公司拟部分或全部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的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按相应规则确定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程序及披露义务[15] 定价与资源管理 - 关联交易定价按国家定价、行业定价、当地市场价格或实际成本另加合理利润执行[14]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15] - 因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追究责任[16]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6]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18]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定价政策、协议主要内容等多方面信息[18]
扬帆新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