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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扬帆新材扬帆新材(SZ:300637)2024-05-22 19:49

会议信息 - 2024年5月22日14:00召开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3] - 公司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6] - 公告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36] 股东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00,124,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517%[5]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0,890,8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393%[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6]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8]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反对500股,占比0.0005%[9]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弃权500股,占比0.0005%[11]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1,219,820股,占比99.9955%[14] - 《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小股东总表决反对6,500股,占比0.0597%[16] -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0,104,320股,占比99.9794%,中小股东同意10,870,260股,占比99.8109%[17] -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18]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20]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2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24]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2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2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28]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32] 其他信息 - 关联股东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729,200股、SFC CO., LTD.持股37,175,400股已回避表决[14] - 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金文杰、宁平[33] -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等程序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33] - 备查文件有《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