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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正丹股份正丹股份(SZ:300641)2023-12-08 16:08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且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