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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必创科技必创科技(SZ:300667)2023-10-27 18:1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独立董事任期与工作时间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委员会任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后与年报同时披露[12] 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未委托出席,公司30日内提议解职[19][20] - 因特定情形离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20][21] - 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1] 决策与意见发表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24]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5] - 就关联交易等发表独立意见,内容应明确清晰[27][28][29] 专门会议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专门会议,相关事项需审议[31] 监督与报告 - 出现不当免职等情形,独立董事向相关机构报告并督促改正[32] - 发现违规及时报告董事会,涉及披露事项公司及时披露[33] 工作保障 - 公司为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32]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37]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5]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7]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42] 津贴与费用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报销费用[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