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恩设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12]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事项除外[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负责审查董高任职资格并形成意见[2]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理由并披露[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