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安排 - 2024年4月12日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5] - 4月15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及提案内容[5] - 5月9日14时股东大会在南京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6] 参会情况 - 现场和网络出席股东及代表6人,代表股份139,733,965股,占比44.0912%[10] - 中小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股份486,970股,占比0.1537%[13] 议案审议 - 审议提案十一项,各项议案赞成票均达100%[15][17][18][2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等两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6][27][30][31] 会议效力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等均合法有效[33] - 《法律意见书》5月9日出具,正本一式三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