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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智动力智动力(SZ:300686)2023-11-15 17:56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智 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 一届委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