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股东大会投票计票制度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投票计票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投票、计票行为,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 利,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中环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本制度行使表决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住所 地。 公司上市后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 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