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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中环环保中环环保(SZ:300692)2024-04-21 15:4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召开前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9]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9] - 表决一人一票,审议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10]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0] 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并签字确认[12]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2] 制度相关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1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14]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