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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环环保中环环保(SZ:300692)2024-04-21 15:4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 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