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 电话:021-58358013 | 传真: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层 |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行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