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修订时间:2023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明确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 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具体如下: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