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1] - 会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1]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