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
怡达股份怡达股份(SZ:300721)2024-04-19 16: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2005.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484.6739万元,股份总数为16484.6739万股[4][1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刘杏元、刘准、刘昭玄、沈桂秀认购股份数分别为1723.6400万股、1086.3608万股、498.0000万股、460.7116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34.6112%、21.8145%、10.0000%、9.2512%[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等6种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75][81]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董事会有权审批[79] 经理相关 - 经理、副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1] - 董事会闭会期间,经理有权批准单笔或每一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不含10%)的相关交易[91]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9][100]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0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每年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5]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4][11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13][114]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