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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宏达电子宏达电子(SZ:300726)2023-10-24 18:11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制度 (2023年10月)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 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 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 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