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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宏达电子宏达电子(SZ:300726)2023-10-24 18:11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 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 的日常工作部门,统一负责向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 闻媒体报送公司相关信息,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