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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宏达电子宏达电子(SZ:300726)2023-12-08 18:11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讨论,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计划符合公 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 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 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此议案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