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5] 关联交易视同规定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0]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0] 关联交易审议批准 - 交易总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董事会闭会期间,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13]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流程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17]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4]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或收购,以公司收购金额作为关联交易金额[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16] 董事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审查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并表决通过[18] 关联交易协议条款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20] 表决回避与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普通决议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规定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3] 关联方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均需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24] 关联交易审议禁止情形 - 公司不得对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情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决定[25] 独立董事、监事职责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情况[3]
天地数码: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