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对公司与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会议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五、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本次对上述募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