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3,084,990股,占比60.1968%[4] - 出席现场会议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3,066,290股,占比60.1877%[5]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700股,占比0.0091%[5] - 参加投票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700股,占比0.0091%[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总表决同意123,084,990股,占比100.0000%[6][8][9][10][12][13]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表决结果占比 - 总表决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17][18][19][20][21] - 总表决反对和弃权均占0.0000%[17][18][19][20][21]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17][18][20][21] - 中小股东表决反对和弃权均占0.0000%[17][18][20][21] 会议相关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会议,结论为合法有效[22]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律所法律意见书为备查文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