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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斯迪克斯迪克(SZ:300806)2023-12-08 20:0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 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 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 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