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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双飞集团双飞集团(SZ:300817)2024-04-18 19:24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双 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3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 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 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审计委员会推选,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均为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