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安排独立 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证券法》要求, 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 资格进行检查。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