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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机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建科机械建科机械(SZ:300823)2024-04-23 20:3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董事会成员应含1/3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2] - 辞职致比例低于要求,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应占成员1/2以上[2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公司提供相关资料[27]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25]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1] 独立董事风险保障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