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机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召开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事项可口头通知并书面确认[10]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应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6]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会议召集与出席 -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5]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5][7] - 不能亲自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2]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