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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智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建科机械建科机械(SZ:300823)2024-08-27 18:23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9]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9] - 上市满一年后,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则按100%自动锁定[20] 董监高股份买卖限制 - 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和减持[6] 增持相关规定 - 拥有公司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的2%[10] - 控股股东等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上市公司董监高在申请股票上市时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新任董监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4] -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8] - 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股份发生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9]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监高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2]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账户持股不足一千股时,可转让额度即为持股数[22] - 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董监高持股变化,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变更[22] 限售股解除 - 所持限售股满足解除条件后,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23] 内幕信息管理 - 董监高应确保特定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