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更正,涉及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三季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 2023 年一季度报告,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科目金额,不 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及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 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或者"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