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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畅股份:股东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
美畅股份美畅股份(SZ:300861)2024-01-02 16:38

股东分红规划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利润分配程序 - 利润分配方案经独立董事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 - 股东大会审议时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3] 利润分配政策修改 - 外部环境变化或政策影响可持续经营时可修改,经相关程序和特别决议通过[3] 法定公积金提取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有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安排最低20%[5] 现金分红条件 - 该年度可分配利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5] 重大现金支出定义 - 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20%[5] 半年度分红审计 - 以半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现金分红,不送红股或转增股本,半年度报告可不审计[7] 分红方式 - 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优先采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