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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金春股份金春股份(SZ:300877)2023-12-11 19:21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金春 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 本制度。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1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