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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金春股份金春股份(SZ:300877)2023-12-11 19:21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 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职权、职责、权利 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按《公 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之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