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8]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8]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业绩及重大信息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6][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23] - 单笔收到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达200万元以上或占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6] - 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达200万元以上需披露[16]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7]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0]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21]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主体需履行信息报送等义务[24]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董事会秘书应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8]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28]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29] 其他制度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33]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34]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34]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35] - 公司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批评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7] - 各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37]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3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相关主体[39]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重大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39]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3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本制度生效时间为二〇二四年四月[40]
华业香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