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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科智能山科智能(SZ:300897)2023-09-18 16:56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 经公司聘请,委派张钰栋律师、任双洋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 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 ...